云南省住建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旨在深入推進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滇中新區規劃建設管理部:
為統籌做好抗疫情穩經濟各項工作,落實“六穩”“六?!比蝿?,深入推進全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進一步發揮裝配式建筑作為綠色建筑載體的積極作用,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有序健康發展,鼓勵和帶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7〕6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進一步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健康發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類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
新建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市政設施,原則上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根據不同建筑類型,按照“宜鋼則鋼、宜混則混”的原則,合理選擇結構類型和實施范圍,新建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穩步提高裝配式鋼結構建筑規模;考慮云南高烈度抗震設防的實際,在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有效提升其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因地制宜應用木結構建筑,體現民族、地域、文化特色;鼓勵盒艙式等集成裝配式建筑系統在市政、旅游、衛生、應急保障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的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
二、鼓勵更多建筑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
參照《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云南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DBJ53/T—96),混凝土建筑裝配率達到一定比例的,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比照裝配式建筑,依法依規在建設工程審批、預售許可辦理等方面予以支持。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的混凝土建筑,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呈貢區及3個國家級開發(度假)區、晉寧區、安寧市、嵩明縣和宜良縣,單體建筑裝配率應不低于20%;其他城市單體建筑裝配率應不低于15%;同時應結合本地實際,充分選用預制部品部件。裝配率和實施區域范圍結合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三、推廣成熟適用技術
發揮好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支撐作用,通過綠色建材推廣目錄,加大推廣應用力度,倡導建筑工程優先選用高精度模板、疊合樓板、預制樓梯、干法施工、管線分離等成熟適用技術和產品。加快推進內隔墻板材及其連接技術和施工工藝的研發應用,促進建筑工程質量提升。《云南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中關于混凝土結構住宅采用免抹灰的高精度塊料墻體產品及技術可以計入裝配率的規定予以延期,延續至該標準修訂發布實施時止。
四、推進建筑全裝修
裝配式建筑、星級綠色建筑工程項目應推廣全裝修,積極發展成品住宅。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和預制部品部件的建筑,應根據項目所在地實際情況,制定提供菜單式全裝修方案,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五、優化審查服務流程
加強和完善裝配式建筑、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的建筑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建設單位應當編制裝配式建筑、采用裝配式技術體系和預制部品部件的設計專篇,載明裝配率及預制部品部件應用情況,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在施工圖審查時予以復核,并在施工圖審查合格證中載明。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的牽頭責任,應會同有關部門因地制宜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實施意見》關于在財政、稅收、金融、土地和技術支持等方面的要求,配套落實措施,促進項目落地,加快完善產業鏈。鼓勵市場主體拓展融資渠道,通過上市融資、債券融資,籌措發展資金,提升發展能力,充分調動各方市場主體積極參與。
七、營造良好環境氛圍
鼓勵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部品部件生產、裝飾裝修及高校、科研等企事業單位組建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鼓勵聯合開展裝配式建筑技術研發,加快科技研發成果轉化應用,推動建筑業企業科技進步和轉型升級,支持相關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支持產業聯盟、行業協會開展經驗交流、技術創新、行業自律、人才培養、交流合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加大裝配式建筑產業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公眾對裝配式建筑的感知度和認可度,努力營造各方共同關注、參與、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
八、完善產業規劃體系
建立省、州(市)、縣(市、區)三級聯動機制,多部門協調開展工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結合工作實際,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規劃或將其內容列入當地“十四五”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有序穩步推進實施,并將規劃發展目標和年度發展目標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